防爆車裝卸和運輸要注意哪些事項
爆破器材運輸車又叫民爆車、防爆車、火藥車等,它既涉及到企業的安全出產,又涉及到社會的共公安全,是民爆器材營銷安全工作的重點之一。要保證爆破器材運輸的安全,要從人、機、環三方面全面考慮,具體制定爆破器材運輸的治理軌制并當真組織實施。特別是開展民爆器材配送工作以來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治理因素和環節,更應該留意在實踐中及時進行總結,不斷完善治理手段,確保民爆器材的運輸安全。
爆破器材的運輸(含裝卸)過程,實際上是爆破器材處于活動或運動狀態,這與它們處于靜止狀態時比擬,可能會存在更多的或復雜的不安全因素,而其中一些因素的泛起還有一定的隨機性,這都是我們在制定預防措施時應充分考慮的。總的來講應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①加強對司機、押運員、裝卸工及有關治理職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②采用符合國家有關要求的運輸工具并保持完好;③制定運輸安全的治理軌制、配送程序和操縱劃定。
現根據國家、行業主管部分的有關劃定和安全出產的實踐對爆破器材運輸(含裝卸)提出一些基本的要求,供大家在制定運輸治理軌制或規程時的參考。
1、裝卸:
(1)從事裝卸功課的職員應了解所裝卸物品的機能和認識安全劃定,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裝卸職員應遵守倉庫的治理軌制,不準穿帶有鐵釘的或帶高跟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行功課。嚴禁老弱病殘職員從事裝卸功課,從事裝卸功課的職員要相對固定,服從治理職員或庫管員的指揮。
(2)治理職員或庫管員應根據裝卸物品的種類、數目、裝卸場地的前提、天氣情況,向功課職員進行工作和安全留意事項的布置和交待,并對整個裝卸過程進行指揮和監視。
(3)裝卸功課宜在白天進行,夜間功課應有足夠的照明。天色前提惡劣時,如遇雷雨、強風、冰雹時應休止功課。
(4)人工搬運時一人一次只充許搬運一件,如采用專用手推車轉運時一次只答應轉運五件,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功課時應留意輕取輕放,穩步行走、防止碰撞或掉箱,嚴禁拖拽、翻騰、拋送、摔放、撞擊、敲打、腳踏、坐臥、震驚、顛倒包裝件,嚴禁相互
在手中直接傳遞包裝件,留意功課過程的防雨、防曬。
(5)應在距倉庫門不小于2.5m處進行裝卸功課,嚴禁車輛抵近庫門裝卸貨物。倉庫裝卸平臺應有防止車輛碰撞的措施。
(6)嚴禁在統一裝卸點裝卸相互抵觸的爆破器材。互為抵觸的爆破器材嚴禁裝入統一車廂內,對于裝卸同類爆破器材也應逐車裝卸,不得在統一裝卸點同時對兩車或兩車以長進行交叉功課。必需按照“卸貨優先、輕車讓重車”的原則鋪排爆破器材的裝卸工作。
當裝卸點有車輛正在功課時,待裝卸的車輛應停放在距裝卸點30m外或在防護土堤的保護范圍內。
(7)如搬運時發現爆破器材的箱體破裂、松開或箱蓋脫落不得裝運,小心卸下后單獨放置以便及時更換包裝,對于因為受壓而略有變形的紙箱可考慮在裝卸時擺放在箱堆的上部。裝卸時如發現產品藥劑撒出,應立刻休止裝卸功課,在單位安全員的指導下,將撒藥的的箱包移至安全地帶,并對撒有藥劑的地點進行處理和清掃后,方能恢復功課。
(8)裝車時,爆破器材裝量不得超過車輛額定的裝載量,不得顛倒或側放包裝箱。普通汽車(己采取了防盜、防火措施的車輛)裝載leiguan時,箱堆高度要低于車廂邊幫的1/3,火藥紙箱高度不宜超過五個箱高且超出邊幫的高度不應超過包裝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車廂內不應留有曠地空閑,應采取防止箱體移動產生碰撞的措施。檢查無誤后蓋好蓬布,并將其捆綁牢固,再關鎖好后車門;專用運輸車裝載爆破器材時,考慮到運輸安全,不超載,紙箱的承受強度等方面的因素,箱垛高度不應超過1.5m,最好每垛不超過五箱。載貨完畢后使用專用捆綁帶和掛鉤將箱子固定,關鎖好車門。
半途部門卸貨后,應立刻調整包裝件的位置、高度并重新加以固定防止包裝件在車箱內的墜落和位移。
設有雷guan防爆罐(箱)的民爆器材專用運輸車,在運載火藥時可以同車裝載少量雷guan,但裝載的雷guan必需置于密閉的防爆罐(箱)內,其裝載的量不答應超過車輛技術仿單的劃定。嚴禁為了增加雷guan的裝載量而自行改裝、增加或取消防爆罐(箱)。
(9)爆破器材裝、卸完成后,庫管員應和押運員應共同盤點發出或收到貨物的數目,按劃定履行提貨或接貨手續。
2、運輸
(1)運輸各類爆破器材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治理條例》(國發[1984]5號)、《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交運發[1999]1382號)、《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3130-88)的有關劃定。
(2)運輸爆破器材應采用合符《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前提》(科工爆[2001]156號)劃定的專用車輛,車況應達到一級尺度。車輛不得自行改裝,不得使用翻新輪胎。在前提限制的情況下,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應符合以下劃定:
①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前提》(GB7258)一級車況的劃定,并經由年審。
②車箱護欄經加固,車內有固定包裝箱的措施,設有密閉的可關鎖的、可報警的車門。裝載雷guan的車廂內應鋪設軟墊。
③汽車的排氣裝置已調整到駕駛室的下側并加裝防火罩,配備有不少于4kg的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兩具。
④車上安裝符合國家尺度劃定“危險品”標志牌和夜間運輸的警示標志。
(3)運送爆破器材的汽車駕駛員應具有5萬公里或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持有有效駕駛證件和運管部分核發的“危險物品準駕證”,年審合格,認識交通安全的法規和運輸爆破器材的安全劃定,并經爆破器材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由單位安全治理部分考核合格后方能從事爆破器材的運送工作。
(4)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應配備隨車押運員,押運員應認識各種爆破器材的機能及安全特性,把握相關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捍衛劃定,經有關部分組織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由單位捍衛部分考核合格后方能從事爆破器材的押運工作。
押運員負責運送途中的警衛工作,并保管車箱鎖的鑰匙。
(5)運輸爆破器材的車輛每次出車前,駕駛員應會同安全員對車輛發念頭、轉向、傳動、制動、輪胎、排氣管、燈光、喇叭、滅火器、危險品標志、車箱、后車門、防滑鏈(必要時)以及需要配備的其它器材進行例檢,經檢查確認合格(或完備),填寫檢查記實后,方能答應出車裝載爆破器材。出車后駕駛員還應對車輛的上述部位作行車后的檢查,并具體填寫出車記實。
(6)運送爆破器材的車輛除加強平時的維護保養外,還應建立強制性的按期保養軌制,按時參加交管部分的年檢,使車輛處于完好狀況。未通過年檢的車輛不得運送爆破器材。
(7)車輛出車前應保證油箱的裝量到答應的最大量,嚴禁用其他方式攜帶燃料或其它易燃物。在加油站加油前應確保封閉發念頭、油路系統無漏油、發念頭外殼不得有廢油。
(8)裝載爆破器材的車廂應保持清潔,無油污、無水珠、無金屬器(件)凸起、無雜物。如發現車廂內有撒漏的藥劑,應先用水潮濕并撒上鋸末,然后用柔軟的掃帚將撒漏物收集后在安全地點進行處理,并用水將車廂沖刷干凈。如貨廂有酸、堿類或其它的雜物的殘余物也應沖刷清掃干凈后,方能裝載爆破器材。
(9)運送爆破器材的車輛應持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炸品運輸證”上路,應留意繞開城區或人口稠密區行駛,如實難于繞行,應事先通知公安機關,按其指定的時間和路線通行。
行車時應控制車速,高速路面車速不超過80km/h,一般路面不超過40km/h。遇不利天氣,職員車輛稠密區、路面前提差,車速更應酌情降低。進入倉庫區、出產區的車輛車速不得超過15km/h。
在暴雨和雷電等惡劣天色~情況下,不準裝貨出入庫,運輸途中遇風沙大霧天色能見度在10m以內時,應休止行駛。遇雷暴天色時,應將運輸車停放在空空地區,并距人口稠密區邊沿不少于250m,距高大樹林(木)不少于200m,除押運員留守外,其它職員應撤至200m外。
兩輛以上的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前后車應保持50m的間隔,上下坡時車距不小于100m,與其它同向行駛的車輛至少要保持可以制動泊車的間隔。
每行駛160~180km應泊車一次檢查車輛,駕駛員主要檢查車輛狀況。如車胎壓力是否正常,有無過熱現象;油路、制動、傳動系統是否正常,發現題目應立刻處理。押運員主要檢查貨物情況。如車箱密閉情況、有無被盜痕跡,門鎖是否正常,貨物堆碼有無位移、箱堆固定措施是否有效。公路上泊車時要按劃定在距車尾一定間隔處設警示標志。
車輛起停時,應避免猛然啟動和急剎車。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應拉緊手閘,封閉電路,鎖好車門,車輛不得停放在坡度大于8%的路段。
(10)裝載爆破器材的車輛,不準在人口驟密區、城區、集鎮、宿舍區、交叉路口或火源四周停放。當車輛經由鐵路道口時,應留意鐵路信號和加強觀察,遇有火車通過或即將通過期,車輛應停放在泊車線以外或至少距鐵路路基5m以外,嚴禁搶道行駛。
(11)運送途中因食宿原因泊車,應選擇較安全和偏僻地點泊車。泊車地點應闊別高壓線、無線發射臺和居民稠密區,就餐地點無法觀察到車輛時,應輪換就餐。夜間住宿時押運員應擔任車輛守衛工作,不答應裝載爆破器材的車輛途中停放時無人監護。
(12)當車輛在途中發生故障時,應將車輛停放在較為安全的地帶,放好警戒,勸離無關職員后方可開始維修,維修中嚴禁動火。車輛維修后如無法恢復正常狀態,則應立刻求援,不得帶病行駛。
(13)裝載爆破器材的車輛禁止搭乘其它無關職員。駕乘職員不得在車內抽煙,途中泊車抽煙應距車輛15m以外。嚴禁酒后駕車、疲憊駕車,嚴禁裝載爆破器材的車輛搭載其它物品。
(14)在運送爆破器材過程中,押運員不能脫崗,如途中發生安全或被盜題目應立刻向本單位領導講演,并視情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講演。
如運輸危險品的車廂著火,押運員在報警的同時,應視情況指揮司機將汽車迅速開往空空地帶后,迅速離車,同時呼喚四周車輛、職員緊急疏散。
運輸途中若發生嚴峻交通事故,押運職員應以最快速度向當地公安、交通或地方政府講演,同時哀求設立警戒,保護現場,阻止無關職員和車輛靠近,并禁止煙火,預防發生燃燒或爆炸事故。
運輸途中如發現爆破器材遭到盜竊、丟失,應少憩止行車,盡快地向當地公安部分報警。
運輸途中車輛如因故障不能繼承行駛,車上貨物必需倒裝時,應按照安全要求,選擇合適地點,按裝卸安全要求進行卸車、堆碼和裝車,產品倒裝時應作好警戒捍衛,禁止圍觀,防止丟失。
(15)爆破器材的出產經銷單位應制定運輸環節重特大事故的應急預案,對運輸過程可能發生的交通、爆炸、火災、被盜等事故預先制定可操縱性的應急措施,以便盡可能地減少事故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