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到底怎么治理?交通部下達8項指示
9月21日治超新規已經開展一個月有余,交通部聯合公安部特印發《關于規范治理超載超限行動方案有關執法工作的通知》重申治超工作重點,依次規范全國治超行動。
1.治超依托監測站:治超專項行動期間,路政與交警需依托公路超限檢測站開展執法。
2.路政、交警各個分工:路政的職責是超載貨車的稱重,公路超限站執法人員填寫稱重和卸載單。;交警負責指揮引導車輛到超限檢測站接受檢測,并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計分。
3.超一噸不罰款:對于超過規定限載標準1噸以內的貨車,予以警告后放行。
4.一超四罰:公路營理抓構、公安交通營理部門將有關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營理機構,分別對貨運車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貨運場所經營者嚴格實施“一超四罰 "。
5.外廓尺寸不是重點:重點整治三軸以上的貨車總重的超載行為,對于外廓尺寸的整治另行通知。
6.17.5米大板拉普貨先不管:針對17.5米大板車現階段重點查糾其車貨總重量超過限載標準和假牌套牌違法行為,對大板運輸普通貨物的整洽工作另行部署。
7.集裝箱車超4米暫不罰:針對于集裝箱運輸車輛高度超過超限標準問題,該通知明確規定現階段重點檢查其車貨總重量。對于高度超過4米的暫不罰,整治工作另行部署。
8.禁止雙排車上高速:再次重申9月21日起雙排轎運車嚴禁進入高速,至2018年6月30日逐步淘汰所有不合規轎運車。